从商超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你能买到什么?按照规定,包含保健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。不过,媒体最近调查发现,无论是线下超市,还是线上平台,均存在混放销售情况,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时被误导。
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,虽然同属食品,但两者有明显区别。特殊食品包括三类:保健食品;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);婴幼儿配方食品等。显然,特殊食品有特殊功能和特殊的使用对象。正因为特殊食品比较特殊,我国对其予以严格管理,不但有专门的注册批号,销售环节也有特殊要求。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“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”。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(试行)》中,也有类似规定。
如此规定是防止商家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,误导消费者。但从现实情况看,不少线下超市将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放在普通食品货架上销售,超市导购都难辨二者区别,更别说普通消费者了。消费者将特殊食品当普通食品购买使用,或致多种伤害。
首先,消费者被误导购物,知情权受到侵害。其次,如果过量食用特殊食品,消费者健康权有可能受伤害。最后,特殊食品售价一般高于普通食品,增加消费成本。相关法规明确禁止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,以规范市场秩序,维护消费者的权益。
然而,不只是线下超市无视法律规定,线上平台也存在“混搭”销售现象。例如某保健食品旗舰店的“宝贝”列表中,既有带保健食品标识的产品,也有不带保健食品标识的产品。在某些保健食品直播间,同一链接含两种性质的食品,而且主播吹嘘功效。
针对网售特殊食品,我国其实也有专门规定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》规定,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、药品等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,避免混淆,避免出现法律责任风险。
那么,部分线下线上商家为何要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“混搭”销售?答案只有一个,便是商业利益。一方面,商家为了提高线下货架的利用率或者网上空间利用率,将两种性质不同的食品混放销售。另一方面,故意让消费者混淆,以提高特殊食品销量。特别是商家故意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,来牟取利益,性质极为恶劣,更要从严从重惩治。即便是为了节省货架空间,也侵害了消费者权益,决不能轻饶。
公开报道显示,上海市松江区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,发现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后依法进行了查处,对法定代表人予以处罚,有一定警示效果。不过,也要看到,网上网下,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“混搭”销售现象依然不少,这需要更为彻底的整治。各地有关部门不妨一边对线下超市的食品专柜进行地毯式检查,对混放销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;一边对线上保健食品网店和食品类直播间加强巡视巡察力度。同时,要鼓励业内知情人士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混放销售。只有监管“硬”起来,才能遏制销售乱象。
文l 冯海宁